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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錢還是要做自己,別問這問題吧,別把它二分化了.你自問我自問,這問題無非皆然是這樣子的經常性,環境真不可能健全如同現代人的作息混亂,個人或者特定團體的意志無法全然伸張.有讀媒體傳達的朋友跟我說以後她畢業後要去賣三明治,其實很好,這世界不只有一種生存方式.在久石讓《感動,如此創造》、村上隆《藝術創業論》中,當代將自己賣得漂亮的(老話一句是名利雙收)兩位藝術家,否定了顧做自己的藝術家行徑,這各有他們自己的來由原因.久石讓認為自己必須作出讓眾人皆能欣賞的音樂,村上隆則認為藝術家在那樣子西方主導的社會規則中得找到自己的立足點.相同的一點是,兩人皆不把現實(金錢)當成自己的限制,他們都自我追求著極致,可以在字裡行間得以見得這種氣魄浮蕩.


這世界並非成立於二分法的基礎,限制與作品水準並非正成反比.於其中確然表現出對比姿態的是,要讓多少人理解自己的作品的盤算,是與否,多與寡.有人假使如王若琳,對被限制的一切近乎潔癖,更不在乎唱片賣或不賣,那誰也無可去談什麼否定.若需要有人認同讓自己持續下去,推銷就是無可逃避的.村上隆說到,讓這類的事實逼迫自己達到極限,雖然不知道到底所謂的極限是往哪個方向發展,卻是可被贊同的.套公式把掏錢的人當傻子的方法絕不可取,過分討好自然不可追求,但全力讓別人盡可能地對自己的成果有所理解,而費力與犧牲,完全是無可爭議的.有些愚昧鈍化的行銷無法引人去理解,難道有多難賣不是就該有多好的行銷手法?想得到多少就得作多少的犧牲,能作的只是不把犧牲放在錯的方向.拒絕保守的心態,讓自己在現實壓迫下保持一股玩心,獲得最可能大的報酬.


在久石讓與村上隆身上其實看見部分的自己,久石讓對於自己創作的過程闡述讓我感同身受,敘述條理分明且我們都是對自己嚴苛的人;村上隆那種打破舊有制度的手法也很像我的脾氣,倒是希望自己能有他那種不怕罵名在外的決心,我想我是軟弱的人吧,而且厭惡作自己覺得無聊的事情,但如同過去說的,真正想做到什麼應該是得跟自己有些過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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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anelva3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