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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是過往至今的一大樂趣之ㄧ,我這個人的興趣還真是守舊,不易改變的。一開始是看到電視裡的好音樂,便三四百塊一次次的付出,很多專輯都只聽過一兩首就輕易買下來了,還是真有冒險的精神,儘管這冒險的成本並不高,不過對一個學生來說似乎也已經夠了。而這樣低成本的冒險成功機率其實是不高的,也因這樣,現在的我都儘可能的將專輯聽過一次在考慮要不要花這錢,有時一次就願意掏錢出來,有時則會因為稍多的興趣就在多品嚐幾次再說,不過時機是不可錯過的,已經錯過最初那股衝動的專輯是讓人難以下手的,而有時更因為了解的透徹,比不上對新東西的吸引及期待,反而更願意花費在新遇見的音樂上,這些遺珠永遠是被排在最後一位的。

偶像歌手永遠是市場的大宗,一個接一著推出的當紅偶像迎合著一波波音樂的新手,這些新手中有些人聽久了就感到倦了,就像我一般。迷戀偶像歌手早已是當年的事,當時的迷是有些瘋狂的,現在反倒是冷靜了,一張專輯無法再聽個整月,專輯即使好聽也是剛買來就放著,等著一次次的偶然回首載來映證自己品味的好,有著再次發現的感動。這樣的作法雖然說少了最初的狂熱,但也讓一個作品的生命更可長存,不是短時間內就消耗殆盡了。

興趣總是不停的因時間的流逝而轉變,有些人是走一走就脫離了又繞個一圈才回來。而我的轉變是小的,只是開始有著不同的感受,不管是膩了還是怎樣了,觀感一直不停的隨著熟晰度的增加而改變,或許很多人都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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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ianelva3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